海运提单(Bill of Lading, B/L)和海运单(Sea Waybill, SWB)是国际海运中两种重要的货物运输单据,二者在性质、功能、流通性及使用场景上有显著区别,以下从定义、核心差异、使用场景等方面详细对比分析:
基本定义
海运提单(B/L)
承运人(船公司)签发给托运人的书面凭证,证明承运人已收到货物,并承诺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,按提单载明的条件交付给收货人的单据。
海运单(SWB)
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单据,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及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,承诺将货物直接交付给单据载明的“记名收货人”的不可转让单据。
核心区别(最关键的差异)
对比维度 | 海运提单(B/L) | 海运单(SWB) |
---|---|---|
物权凭证属性 | 是物权凭证(Document of Title),持有正本提单即拥有货物所有权。 | 不是物权凭证,仅为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证明,不代表货物所有权。 |
流通性 | 可流通(指示提单可背书转让,记名提单不可转让但部分国家可流通)。 | 不可流通,收货人固定,无法通过背书转让。 |
提货条件 | 收货人必须提交正本提单(或经银行背书的提单),承运人“见单放货”。 | 收货人无需提交正本,凭身份证明(与海运单记载一致)即可提货,承运人“见人放货”。 |
单据份数 | 通常签发3份正本(“全套提单”)+副本,正本可流通,副本不可。 | 通常仅1份(无正本/副本之分),不可流通。 |
变更收货人 | 指示提单可通过背书转让变更收货人;记名提单需托运人出具保函变更。 | 需托运人在货物装船前书面申请,装船后一般不可变更(除非收货人同意)。 |
信用证结算适配 | 可适配(信用证通常要求提交正本提单作为议付单据)。 | 不适配(信用证需物权凭证,海运单非物权凭证,银行不接受)。 |
使用场景与风险
海运提单(B/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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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场景:
- 国际贸易主流结算方式(如信用证L/C、托收D/P),需通过单据转让货物所有权;
- 货物需中转、转售,或收货人不明确(如“To Order”指示提单,可通过背书转让给第三方);
- 双方信任度较低,需通过提单控制货物(如买方未付款,卖方可持有提单拒绝放货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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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险:
- 正本提单流转慢(如长途海运中“货等单”,导致滞港费);
- 提单丢失/伪造可能导致“无单放货”或货物被冒领(需补办保函,流程复杂)。
海运单(SW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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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场景:
- 双方高度信任(如跨国公司内部交易、母子公司之间),无需通过单据控制货物;
- 短途海运(如中日、中韩航线),避免“货先到港、提单未到”导致滞港;
- 电汇(T/T)结算(如“前T/T”全额预付,或“后T/T”但买方信誉极佳);
- 收货人明确且固定(如“记名收货人”为知名企业,无需担心冒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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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险:
- 托运人失去对货物的控制权(一旦签发海运单,收货人身份固定,托运人无法通过单据截留货物);
- 若收货人信誉差,可能在未付款时凭身份直接提货(需依赖买方付款承诺)。
如何选择?
- 选海运提单(B/L):需控制货物所有权、信用证结算、货物需转售/中转、双方信任度低。
- 选海运单(SWB):收货人明确、双方信任(如T/T结算)、短途运输、需简化提货流程(避免滞港)。
一句话概括
海运提单是“货权凭证”,可流通、控货,适配复杂贸易;海运单是“快速提货单”,不可流通、提货简便,适配信任度高的场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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