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空运中,危险品并非“完全不能运输”,而是需要严格遵循国际法规和标准,部分危险品禁止运输,大部分危险品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限制运输,具体能否运输取决于危险品的类别、性质、包装、数量及运输要求等,核心依据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(IATA)的《危险品规则》(DGR)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(ICAO)的《技术细则》。
危险品的分类与运输原则
根据IATA DGR,危险品分为9大类(含子类),每类危险品的运输限制不同,核心原则是:“极度危险、无法通过安全措施控制风险的危险品禁止空运;其他危险品在满足包装、标签、文件、培训等安全条件后,可限制运输”。
禁止空运的危险品
以下几类危险品因性质极度危险(如易爆炸、剧毒、放射性极强等),或无法通过现有技术措施控制风险,明确禁止空运:
- 第1类爆炸品中的部分项别:如1.1项(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/物品,如炸药)、1.2项(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/物品)等,除非是“例外物品”(如少量实验用样品,需特殊审批)。
- 第7类放射性物质中的“极高放射性物质”:如放射性活度超过IATA规定的“A1值”的物质(如高浓度核燃料),禁止民用航空运输。
- 其他明确标注“禁止空运”的物质:如感染性物质中的“B类以外的感染性物质”(如埃博拉病毒等烈性传染病病原体)、未经批准的锂电池(如破损、无保护的锂电池)、某些化学武器前体等。
可限制运输的危险品(占多数)
大部分危险品(如常见的锂电池、易燃液体、腐蚀性物质等)在满足以下条件时,可“限制运输”:
- 符合分类与项别要求:需明确归属的类别和项别(如第3类易燃液体中的“低闪点液体”和“高闪点液体”运输要求不同)。
- 严格的包装与标记:必须使用联合国认证的危险品包装(如UN规格包装),并粘贴正确的危险品标签、标记(如易燃、腐蚀、磁性等标识)。
- 文件与申报要求:托运人需提供《危险品申报单》(DGD)、安全数据表(SDS)等文件,明确危险品名称、UN编号、数量、包装等级等信息。
- 限量与例外数量:对于低风险危险品,可通过“限量运输”(Limited Quantities,LQ)或“例外数量”(Excepted Quantities,EQ)简化运输要求(如少量化妆品中的酒精、小型锂电池等)。
- 运输人员资质:托运人、承运人及地面操作人员需通过IATA危险品培训,具备识别和处理危险品的能力。
典型例子:常见危险品的运输场景
- 锂电池(第9类杂项危险品):
符合条件的锂电池(如手机、笔记本电脑用锂电池)可空运,但需满足:单个电池额定能量≤100Wh(如手机电池),或≤160Wh(如笔记本电池),且必须独立包装、防止短路,禁止托运(仅可随身携带少量);大量锂电池需作为“货物”运输,且需特殊包装和审批。 - 易燃液体(第3类):
如油漆、酒精(浓度>24%)等,需使用UN认证的防漏包装,标注“易燃液体”标签,且单件包装容量和总数量需符合限制(如限量运输时,单件内装物≤1L,总净重≤30kg)。 - 腐蚀性物质(第8类):
如蓄电池电解液、强酸等,需使用耐腐蚀包装,防止泄漏,且需单独运输,避免与其他货物混装。
国际空运危险品的关键是“风险可控”:
- 禁止运输:仅针对“风险无法控制”的极度危险品(如烈性炸药、高放射性物质);
- 限制运输:大部分危险品(如锂电池、易燃液体、普通化学品等)在满足IATA DGR的包装、标签、文件等安全要求后,可合法运输。
合规是前提:托运人需准确分类、包装危险品,承运人需严格审核,任何违规操作(如瞒报、包装不当)都可能导致严重安全事故(如火灾、爆炸),并面临法律追责。
综上,国际空运危险品并非“完全不能运输”,而是“有条件的限制运输”,核心是通过严格的安全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,具体运输要求需根据危险品的UN编号和IATA DGR最新版本(每年更新)确定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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