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必达跨境电商物流
15813899064

跨境电商物流专线:海运 空运 铁路 快递 卡车 双清包税派送到门

国际空运清关文件清单不同国家文件要求差异

gjwl6662025-12-07 11:01:35138

国际空运清关文件的要求因国家/地区的海关法规、贸易政策、产品类型等因素存在显著差异,以下是通用清关文件清单主要国家/地区的特殊要求,供参考:

通用基础清关文件清单(适用于大多数国家)

无论出口至哪个国家,以下文件通常为必备:

  1. 商业发票(Commercial Invoice)

    需包含买卖双方信息、商品名称、HS编码、数量、单价、总价、贸易术语(如FOB、CIF)、原产地等。

  2. 装箱单(Packing List)

    详细列出货物包装信息(件数、重量、体积、包装类型),需与发票和运单一致。

  3. 航空运单(Air Waybill, AWB)

    由航空公司出具的运输凭证,空运专用(不可转让,与海运提单不同)。

  4. 原产地证(Certificate of Origin, CO)

    证明货物原产地,部分国家可享受关税优惠(如FORM A普惠制、FORM E东盟自贸区、RCEP原产地证等)。

  5. 提单/运单背书

    根据贸易条款(如EXW、DDP)确认发货人/收货人是否需要背书。

  6. 产品说明/技术文件

    如产品材质、用途、成分表(针对化工、食品、医疗器械等敏感品类)。

不同国家/地区清关文件特殊要求

美国

  • 核心文件
    • AMS舱单申报:发货前24小时向美国海关提交(含收发货人、商品信息,由货代完成)。
    • ISF申报(10+2):进口商需在货物到港前24小时提交“进口安全申报”(10项信息),否则罚款。
    • FDA认证: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需提供FDA注册号及产品列名。
    • FCC认证:电子类产品(如手机、电脑)需符合FCC电磁兼容标准。
    • 原产地标记:货物需标明原产地(如“Made in China”)。
  • 注意:文件需英文,海关对低申报、HS编码错误审核严格。

欧盟(含德国、法国、意大利等)

  • 核心文件
    • EORI号码:欧盟进口商必须拥有欧盟税务识别号(EORI),清关时需提供。
    • IOSS申报:针对低价值货物(≤150欧元),可通过IOSS系统提前缴纳增值税,避免收件人清关时额外付费。
    • CE认证:电子、机械、医疗器械等产品需粘贴CE标志,附合格声明(DoC)。
    • 进口许可证:部分品类(如化学品、药品、军用物资)需提前申请进口许可。
  • 注意英国脱欧后需单独使用英国EORI,文件要求与欧盟不同(如进口增值税申报)。

中东地区(沙特、阿联酋、卡塔尔等)

  • 沙特阿拉伯
    • Saber系统认证:所有进口商品需在Saber平台注册,提交产品测试报告(如玩具、建材需COC认证)。
    • 原产地证:需经中国贸促会认证,部分产品需沙特驻华使馆加签。
    • 阿拉伯语文件:发票、装箱单需提供阿拉伯语翻译件。
  • 阿联酋
    • TR证书:海湾合作委员会(GCC)国家统一要求,部分产品需GCC认证。
    • 进口商资质:需本地进口商拥有阿联酋经济部注册的贸易执照。

东南亚(印尼、越南、马来西亚

  • 印度尼西亚
    • NPWP税号:进口商需提供印尼税务登记证(无进口权企业不可清关)。
    • HS编码预确认:需提前与印尼海关确认商品HS编码,避免因归类错误延误。
    • 熏蒸证书:木质包装需提供IPPC熏蒸标记及证书。
  • 越南
    • 形式发票备案:清关前需将形式发票提交越南海关备案。
    • 原产地证FORM E:可享受东盟自贸区关税减免(需符合原产地规则)。

非洲(尼日利亚、肯尼亚、南非)

  • 尼日利亚
    • SONCAP认证:大部分商品需通过SONCAP认证(分PC产品证书和SC清关证书),否则无法清关。
    • 领事认证:商业发票需经尼日利亚驻华使馆认证。
  • 肯尼亚
    • PVOC认证:进口商品需提前申请“预先符合性验证”(PVOC),附测试报告。
    • 电子清关系统(iCMS):需通过电子平台提交所有文件。

俄罗斯

  • 海关联盟TR CU认证:电子、机械、食品等需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(如TR CU 004/2011针对低压设备)。
  • 俄语文件:所有清关文件需提供俄语翻译件(需公证)。
  • EAC认证:部分产品需符合欧亚经济联盟标准(替代原GOST认证)。

日本

  • JETRO注册:进口商需在日本贸易振兴机构(JETRO)注册。
  • PSE认证:电气产品(如电池、充电器)需符合日本电气用品安全法(分特定和非特定电器)。
  • 食品进口:需提交厚生劳动省的“食品进口申报书”及成分分析报告。

澳大利亚

  • AQIS检疫证明:动植物产品、食品需提供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部(AQIS)的检疫证书。
  • 电子申报(ICS):通过海关“Integrated Cargo System”提前申报货物信息。
  • ABN号码:进口商需提供澳大利亚商业编号(ABN)用于税务抵扣。

特殊产品的额外文件要求

  1. 食品/农产品

    卫生证书(Health Certificate)、成分表、生产日期证明(出口至欧盟需符合EC 178/2002法规)。

  2. 药品/医疗器械

    进口国药监认证(如美国FDA、欧盟EMA、中国NMPA)、自由销售证书(FSC)。

  3. 危险品(如锂电池)

    危险品分类报告(IMDG代码)、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、航空运输条件鉴别报告(UN38.3)。

  4. 纺织品/服装

    纤维成分说明、原产地标签(如美国要求标注纤维含量百分比)。

注意事项

  1. 文件语言:非英语国家可能要求当地语言翻译件(如阿拉伯语、西班牙语、俄语),需公证。
  2. 领事认证:部分国家(如中东、南美)要求商业发票、原产地证经进口国驻华使馆认证(耗时较长,需提前办理)。
  3. 政策更新:清关要求可能随贸易协定或法规变化(如RCEP成员国关税优惠、美国对华加征关税清单),需实时关注。
  4. 代理清关:建议通过当地有资质的清关行处理,避免因文件不符导致货物被扣(尤其中东、非洲国家)。

国际空运清关的核心是“合规性”,需根据目的地国家的法规、产品类型及贸易条款定制文件清单,建议发货前与进口商、货代及海关代理确认最新要求,确保文件完整、准确,避免延误或罚款。
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guigangbj.com/zblog/?id=18568

阅读更多

网友评论